話 說 台 灣

《 牡丹社事件 》


牡丹社事件日軍侵台之後,沈葆楨因應而建 - 恆春城。



  琉球王國自明朝起為中國的藩屬國,琉球國王受中國之冊封,獲准朝貢貿易的次數為藩屬國中之最。由於中國長期拒絕與日本進行貿易,由琉球居間進行「中國絲綢—日本白銀」轉口貿易而獲得巨大利益,也因此引起日本的重視。

日本薩摩藩在關原之戰後,因財政困難、局勢不穩,加上欲以海外之功向幕府輸誠,遂有兼併琉球之舉。1609年,薩摩派遣將近三千名兵力,攻入琉球王都首里城,但德川幕府僅准許薩摩割據奄美大島,保留琉球王室以便利用琉球對中國貿易。而琉球王國則自此喪失獨立自主性,受薩摩藩支配。自此琉球處於「中日兩屬」狀態,一方面接受中國冊封並進行朝貢貿易,同時其國政受到日本薩摩藩的控制。 1867年王政復古,幕府將軍德川慶喜被迫上表「大政奉還」,江戶時代結束。隨後的明治維新過程中,大量武士失業,造成社會問題。於是西鄉隆盛等人提出「征韓論」,主張以海外擴張來解決內政問題。但征討朝鮮半島在外交上困難較大,未獲得日本內閣多數閣員支持,造成參議西鄉隆盛等征韓派官員下野,日本為了安撫武士情緒,遂有出兵台灣之計畫。

1871年10月18日(明治4年,同治10年)10月一艘琉球國向那霸上繳年貢的山原號, 回航時遭遇颱風,漂流至台灣東南部八瑤灣(即今之九棚灣),船上69名乘客溺死3人,有66人登陸。幾天後遇上高士佛社原住民,54人慘遭殺害,死者包括仲宗根豐見親(忠導氏玄雅)十四世孫忠導氏玄安,逃過一劫的其餘12人則在當地漢人楊友旺、楊阿才營救下前往台灣府,由清政府官員安排轉往福州琉球館,乘船歸國。史稱宮古島民台灣遭害事件。此類事件在當時不時發生,按慣例皆由中國政府撫卹並送回琉球王國與日本政府無涉。 但日方於1871年日本明治政府「廢藩置縣」時,薩摩藩改為鹿兒島縣,原本為薩摩藩屬的琉球王國被改隸於鹿兒島縣,1872年日本政府單方廢止琉球王國,設置「琉球藩」,1873年日本政府外務卿副島種臣向清國總理衙門提起此事時,大臣毛昶熙答覆:「二島(琉球與台灣)俱我屬土,屬土之人相殺,裁次固在於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預貴國事,而煩為過問?」日本拿出被害者中有四位小田縣漁民的證據,又追問「貴國既然已知撫卹琉球民,為何不懲辦台番?」,毛以殺人者為置之化外的生番來搪塞,副島便言:「生番害人,貴國置之不理,我國有必要問罪島人,因與貴國盟好,特先來奉告」,毛昶熙不察日使意圖,隨口搪塞:「生番係我化外之民,問罪與否,聽憑貴國辦理。」日方遂抓住這句話柄,向「番界」出兵。 日本以陸軍中將西鄉從道(西鄉隆盛之弟)為「蕃地事務局都督」,向英、美等國租用輪船,僱用美國軍事顧問李仙得(C. W. Le Gendre),準備對臺灣出兵,並事先派遣樺山資紀、水野遵來台做情報。

但在出兵前夕,英美等國卻轉變態度表示反對,聲明中立並拒絕租借船艦給日軍侵略所用。日本政府迫於外交壓力決定停止此次行動,大久保利通並親自到長崎下令罷兵。但西鄉從道以「已經準備妥當」為由拒不受命,斷然率領三千六百名官兵前往台灣,這也成為日後日本軍國主義軍官在戰場上獨斷獨行的濫觴,充分表現出日本軍國主義的特色,亦即軍事的先行於前,而後再用政治來追認。

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5月8日,日軍於社寮(今屏東縣車城鄉射寮村)登陸。5月18日到5月21日,日軍與台灣原住民有小規模接觸,互有傷亡。5月22日,日本陸軍中校佐久間左馬太率領日軍150人進抵石門(今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遭到原住民強烈抵抗,最後日軍陸戰隊攀上峭壁居高臨下,情勢逆轉,原住民敗逃,牡丹社酋長阿祿古父子身亡。經此一役,多數採觀望態度的原住民皆靠向日本。6月1日起日軍分三路掃蕩的牡丹社、高士佛社、女仍社等原住民,沿途只有小規模抵抗,佔領後焚燒村屋並撤回射寮營地。7月1日,牡丹社、高士佛社、女仍社終於投降。日軍移營龜山(今車城鄉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附近)長期駐紮。 日本5月中旬出兵台灣,清廷隨即於5月下旬派遣船政大臣沈葆楨以巡閱為名來台,主持台灣海防及對各國的外交事務。李鴻章允調唐定奎率領的淮軍十三營六千五百人赴台,該部隊熟習西洋槍砲,是淮軍主力。當年農曆九月中旬以後到十月間陸續抵台,使得雙方戰力情勢逆轉,沈葆楨的談判地位因此頓時提升了許多,加上此時日軍因熱病侵襲,病歿650人(陣亡者僅20餘人),又已耗軍費1260餘萬日圓(尚未計算購買運兵用船舶的770萬日圓),深感難以持續。於是日本政府派內務卿大久保利通為全權大臣,赴中國交涉。 當時沈葆楨及李鴻章對情勢皆有清楚的判斷,分別上疏表示日本急於謀和,實因情勢窘迫。因此中國政府起初態度強硬,軍機大臣文祥公開表示,對於日本方面要求的軍費賠償表示:「一錢不給」。但大久保商請英國公使威妥瑪為調人,強勢介入。於是中日兩國在1874年9月22日簽訂北京專約。 在中國方面,不言賠償兵費,而將五十萬兩銀錢拆成十萬兩的「撫卹」與四十萬兩的「購買道路房屋」,算是在保存顏面的情況下息事罷兵。

但因為條約中有日本出兵是「保民義舉」字句,日本據此認定清國不否認琉球是日本的屬地。(1875年)繼續進行「琉球處分」,令琉球終止向中國朝貢,復在1879年迫使琉球國王尚泰移住東京,派軍警進駐琉球,廢止「琉球藩」改設「沖繩縣」》,但清國並未放棄琉球宗主權對日本提出抗議。1880年在前美國總統格蘭特調解之下,日本提議割沖繩島以北歸日本,宮古、八重山島屬中國,但最後中國以不義為由,並未同意此瓜分建議。直到1894年甲午戰爭日本擊敗清朝,台灣割讓給日本,無力繼續過問琉球問題,琉球遂在國際默認下歸屬日本,但因中國與日本之間並沒有簽訂任何條約放棄琉球的宗主權改歸日本,直至今日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亦未正式與日本政府簽訂條約承認日本政府擁有琉球主權。 「牡丹社事件」後,清廷體認到台灣的重要性,轉為積極治理台灣,增設府縣,1884年爆發中法戰爭後,在1885年建立福建台灣省,並對台灣東部及原住民地區進行開發,防止外國勢力以原住民問題來進犯台灣。

鑑於牡丹社事件發生之初,清廷以生番不隸屬於大清帝國,給予日本擅自出兵的藉口。枕葆楨因此提出「開山撫番」的政策,將全島原住民都歸於清朝的統治。為了開山撫番,他派遣官兵開闢了三條山區道路,一條在南台灣,相當於今日的南迴公路;一條在中台灣,就是現在所謂的「八通關古道」;另一條道路北起蘇澳,南抵花蓮,是現在「蘇花公路」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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