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10月18日(明治4年,同治10年)10月一艘琉球國向那霸上繳年貢的山原號, 回航時遭遇颱風,漂流至台灣東南部八瑤灣(即今之九棚灣),船上69名乘客溺死3人,有66人登陸。幾天後遇上高士佛社原住民,54人慘遭殺害,死者包括仲宗根豐見親(忠導氏玄雅)十四世孫忠導氏玄安,逃過一劫的其餘12人則在當地漢人楊友旺、楊阿才營救下前往台灣府,由清政府官員安排轉往福州琉球館,乘船歸國。史稱宮古島民台灣遭害事件。此類事件在當時不時發生,按慣例皆由中國政府撫卹並送回琉球王國與日本政府無涉。
但日方於1871年日本明治政府「廢藩置縣」時,薩摩藩改為鹿兒島縣,原本為薩摩藩屬的琉球王國被改隸於鹿兒島縣,1872年日本政府單方廢止琉球王國,設置「琉球藩」,1873年日本政府外務卿副島種臣向清國總理衙門提起此事時,大臣毛昶熙答覆:「二島(琉球與台灣)俱我屬土,屬土之人相殺,裁次固在於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預貴國事,而煩為過問?」日本拿出被害者中有四位小田縣漁民的證據,又追問「貴國既然已知撫卹琉球民,為何不懲辦台番?」,毛以殺人者為置之化外的生番來搪塞,副島便言:「生番害人,貴國置之不理,我國有必要問罪島人,因與貴國盟好,特先來奉告」,毛昶熙不察日使意圖,隨口搪塞:「生番係我化外之民,問罪與否,聽憑貴國辦理。」日方遂抓住這句話柄,向「番界」出兵。
日本以陸軍中將西鄉從道(西鄉隆盛之弟)為「蕃地事務局都督」,向英、美等國租用輪船,僱用美國軍事顧問李仙得(C. W. Le Gendre),準備對臺灣出兵,並事先派遣樺山資紀、水野遵來台做情報。